非遺傳承人是非遺的傳承主體,是非遺保護的核心要素。何謂傳承主體?是指某一項非遺的優秀傳承人或傳承群體,即代表某項遺產深厚的民族民間文化傳統,掌握著某項非遺知識、技能、技術,并且具有最高水準,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的個人或群體。很多手工藝品技術乃至烹調技藝都在傳承人身上,我們可以寫下來也可以錄下來,但代替不了傳承人他自己那種工藝的、手工的、那種憑感覺的創造。
非遺保護要在正確和充分認識非遺傳承人價值的基礎上,尊重傳承人的地位。一是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第二更重要的是尊重他們的創造精神。
現在必須改變的傾向是,認為一些淳樸的非遺項目特別是一些民族民間項目簡單粗陋,必須用當代的藝術元素加以改變或提高;二是認識不到傳承人作品的審美魅力,認為傳承人只是掌握精湛的技術,而在創意和設計上平庸陳舊,需要引進高級設計人員予以提升。這些認識都是片面和錯誤的。如我國非遺項目中的傳統造型藝術等與西方藝術在審美法則特別是創作技法上分屬不同的藝術體系,嫁接的結果只能是邯鄲學步。
無疑,非遺傳承人的創造既然是歷史的傳遞,也必然要在繼承的鏈條上打上當代的印記。但這種創新是傳承人在融匯傳統與當代審美元素的基礎上的自覺創新。任何低估傳承人創造性的臆想都是錯誤的。我最近在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民間藝術館看到的魯西南手工民間粗布(現稱魯錦),其上的斗紋花、表帶花、團扇花圖案,設計的現代性、藝術性和觀賞性令人驚嘆。據了解,它們都是出自民間織布藝人之手,是魯西南織布的民間藝人根據對生活的觀察一邊織布一邊設計的。
我國對非遺傳承人是很重視的,國家財政每年對一位國家級非遺傳承人的補貼是2萬元,雖然2萬元不算高,但在我國現在實行的各類專家補貼中是數額最高的。我們必須看到,雖然國家包括經費投入在內做了很多努力,但非遺保護面臨的問題還是很急迫、很嚴峻的。僅以傳承人為例,在1986名國家級傳承人中,已經有360多人不在世了。所以,以傳承人為核心加強保護扶持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強。
王文章接受媒體采訪
非遺保護的原則與方式:復雜性決定了多樣性,但搶救第一
非遺本身存在形態的復雜性決定了保護與搶救的復雜性,非遺的保護方式也應該是多樣性的,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科學、全面、系統地搶救保護現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我國目前已經實行的保護方式主要有:1.在普查的基礎上建立各級名錄保護制度和國家級傳承人名錄制度。截至目前,國務院批準公布了四批共1372項國家級代表性項目。2.將非遺轉變為有形的形式。通過搜集、紀錄、分類、建檔,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媒體、數據庫方式進行紀錄、保存,并搜集相關實物資料進行保存。3.在其產生、生長的原始氛圍中保持其活力,如龍舟賽等。4.轉化為可以產生經濟效益的經濟資源,以生產性方式保護。5.保護傳承人,以傳承人為核心主體,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建立健全非遺傳承體系。6.立法保護。
非遺保護的原則,與保護方式密不可分。1.堅持搶救第一的原則。非遺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決定了必須把搶救和保護放在第一位。2.堅持積極保護的原則。要按照不同類型非遺采取不同的保護方式,在不改變其按內在規律自然衍變、又不影響其未來發展方向的前提下,盡可能尋找生產性保護的方式予以持續性保護。比如青海的唐卡保護,七、八年前,只有幾百人畫唐卡,現在有3萬多人,很多人因為畫唐卡富裕了起來,唐卡的傳承有了很好的基礎。所以生產性保護、積極保護很重要。3.堅持整體性保護的原則。創造整體性社會保護的環境,如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設立,從保護方式和形成保護生態兩方面創造整體性保護環境。
當然,非遺保護必須堅持正確的指導方針和原則。國務院于2005年12月《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和全國人大2011年2月25日通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對我國非遺保護工作的指導方針、工作原則、實施步驟作了規定。非遺保護工作的指導方針是:“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保護工作的原則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求實效。”這些重要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為我國非遺保護奠定了健康發展的基礎。